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06-09 14:24 点击: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在会前收到了
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相关
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将研发中心大楼二楼及部分职工宿
舍出租给宁波奥拉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使用。因此,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公
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
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董万程、商小刚
2020年6月8日
查看公告全文...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在会前收到了
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相关
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将研发中心大楼二楼及部分职工宿
舍出租给宁波奥拉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使用。因此,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公
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
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董万程、商小刚
2020年6月8日
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