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11-13 08:43 点击: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1亿元自有资金购买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6月30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
情请见2018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关于使
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发证券”)代销的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运用
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粤财信托随鑫益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代码:GF3046--随鑫益 3M-Y6
2、认购资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0 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产品类型、开放日、赎回日
4.1 产品类型:非保本型
4.2 产品开放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
4.3 产品赎回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5、业绩比较基准:5.4%
6、代理销售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受托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8、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9、公司与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及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受托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9、14、40楼
3、法定代表人:陈彦卿
4、注册资本:38亿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000019033350XP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
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
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
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三)主要风险提示
1、社会经济政策风险:因中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
政策等因素可能引起系统风险,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以及法律的变化也
可能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收
益。
2、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主体可能面临法律政策、经营形式、融资环境等多
方面的影响,其偿债能力可能会发生下降,存在债券到期无法还本付息而使得投
资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影响,从而影响证券投资
的收益水平,对信托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4、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给信托
财产带来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5、利率风险:利率直接影响证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
和利润。信托财产投资于债券,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6、流动性风险: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受托人不能将信托财产迅速变
现的风险,以及因此而引起的不能及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的风险。
7、估值风险:本计划资产估值与其后实际投资损益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
8、再投资风险:当利率下降时,信托财产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
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管理和操作风险:信托计划相关参与人在业务各环节过程中均存在因内
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等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
10、经营风险: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及其他机构无法继续从事相关业
务或者不能遵守相关文件约定对信托计划实施管理,则可能会给信托计划财产带
来风险。
11、投资顾问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本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按照投资顾问的投
资建议进行投资操作,投资顾问的投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将直接影响信托计划
收益。信托计划财产管理运用过程中,信托计划可能因为投资顾问对经济形式、
金融市场和投资产品价格走势等判断失误、投资顾问获取信息不充分,信托计划
投资产品的发行人披露不实信息等影响信托计划的收益率水平。
12、其他风险
12.1 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意外
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12.2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
可能导致信托计划遭受损失。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
期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
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
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
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
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
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或子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
于质押。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相关机构核对
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
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
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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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1亿元自有资金购买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6月30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
情请见2018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关于使
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发证券”)代销的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运用
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粤财信托随鑫益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代码:GF3046--随鑫益 3M-Y6
2、认购资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0 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产品类型、开放日、赎回日
4.1 产品类型:非保本型
4.2 产品开放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
4.3 产品赎回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5、业绩比较基准:5.4%
6、代理销售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受托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8、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9、公司与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及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受托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9、14、40楼
3、法定代表人:陈彦卿
4、注册资本:38亿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000019033350XP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
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
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
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三)主要风险提示
1、社会经济政策风险:因中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
政策等因素可能引起系统风险,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以及法律的变化也
可能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收
益。
2、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主体可能面临法律政策、经营形式、融资环境等多
方面的影响,其偿债能力可能会发生下降,存在债券到期无法还本付息而使得投
资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影响,从而影响证券投资
的收益水平,对信托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4、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给信托
财产带来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5、利率风险:利率直接影响证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
和利润。信托财产投资于债券,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6、流动性风险: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受托人不能将信托财产迅速变
现的风险,以及因此而引起的不能及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的风险。
7、估值风险:本计划资产估值与其后实际投资损益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
8、再投资风险:当利率下降时,信托财产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
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管理和操作风险:信托计划相关参与人在业务各环节过程中均存在因内
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等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
10、经营风险: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及其他机构无法继续从事相关业
务或者不能遵守相关文件约定对信托计划实施管理,则可能会给信托计划财产带
来风险。
11、投资顾问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本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按照投资顾问的投
资建议进行投资操作,投资顾问的投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将直接影响信托计划
收益。信托计划财产管理运用过程中,信托计划可能因为投资顾问对经济形式、
金融市场和投资产品价格走势等判断失误、投资顾问获取信息不充分,信托计划
投资产品的发行人披露不实信息等影响信托计划的收益率水平。
12、其他风险
12.1 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意外
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12.2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
可能导致信托计划遭受损失。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
期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
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
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
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
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
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或子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
于质押。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相关机构核对
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
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
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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