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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3-02 08:46      点击: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情请见 2017 年 4 月 20 日、2017 年 6 月 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2017-06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通过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银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海椰宝保证收益型 2018 年第 9 期 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机

构定制)

  2、本金总额:人民币 20,000,000 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产品类型、认购日、计息日和到期日:

  4.1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2 产品认购日:2018 年 2 月 28 日

  4.3 产品计息日:2018 年 3 月 1 日

  4.4 产品到期日:2018 年 5 月 2 日

    5、测算年化收益率:4.25%(扣除相关费用后)

    理财预期收益=理财本金×4.25%×实际持有天数÷365(天/年)。测算收益

不等于实际收益,以公司实际收到的理财收益为准。

  6、运作方式:本产品主要投向标准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

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

其他监管部门认可流通交易场所的债券类资产,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行存款、

拆出、逆回购以及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固定收益类标准化资

产管理计划。

    7、公司与海南银行无关联关系。

    8、风险提示

    8.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产品只保证本金和理财产品说明书明确约定的

收益。

    8.2 政策风险: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

的发行、投资和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8.3 信用风险:指海南银行可能无法履行其偿还债务的风险,如宣告破产等,

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8.4 市场风险: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本期产品的收益有可能低于同期

存款收益。

    8.5 流动性风险:除特定约定投资者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投资者不得在产

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他投资机

会。

    8.6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

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8.7 提前终止风险:海南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

情形发生时,本产品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

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8.8 信息传递风险: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

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

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投资者未

及时告知海南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海南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

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8.9 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

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投资者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8.10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和意外事

件因素的出现,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等造成影响,投资者将面临本金和

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以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应对措施

  9.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

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

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

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

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

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公司或子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9.2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

余额,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9.3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

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

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

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9.4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

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其日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其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使用自有资金

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购买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浮动

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公司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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